1.职业概况
①职业名字:家政员工
②职业概念:依据需要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患者,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职员。
③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④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⑤职业能力特点:具备肯定的学习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⑥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⑦培训需要: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依据其培养目的和教学计划确定。
培训教师:具备有关职业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与设施:满足教学需要的规范教室,具备容易见到的电器、家用电子商品及国家燃具操作间,有关的教学用具和设施。
⑧鉴别需要:适用对象:从事或筹备从事本职业的职员。
申报条件:初级(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合法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获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者。
中级(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合法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5年以上。
(3)获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的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合法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鉴别方法:
分为理论常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常识考试合格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
申报初级家政员工,鉴别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儿"、"照料老人"、"护理孕妇"六个项目,六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报中级家政员工鉴别的考生,“家庭礼仪”“操持家务”“护理老人”“护理孕妇”“产后新生儿”为必考项目。“保育幼儿”“护理患者”为选考项目,考生可依据我们的专长,选考其中的一项。五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报高级家政员工鉴别的考生须考“社会礼仪”“家务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闲与娱乐”四个项目。四项满分合计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①考评职员与考生配比:理论常识考试每一个标准考场每20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职员,技能考核每5名考生般配被名考评员
②鉴别时间:理论常识考试时间为90 min。技能考核:初级不少于120 min,中级不少于120 min,高级不少于180min。
③鉴别场地及设施: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考核场地需要有常用家电、家用电子商品及家庭用燃具及有关的用具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