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4-38018

湘价服〔2024〕39号

湖南物价局 湖南地震局

关于印发《湖南地震安全性

评价收费管理推行方法》的公告

各市州物价局、地震局:

依据《湖南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方法的公告》(发改价格〔2024〕2320号)规定,大家拟定了《湖南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推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附件:湖南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推行方法

湖南物价局 湖南地震局

二○一二年3月8日

主题词:地震 安全评价 收费 公告

抄 送:国家发改委、中国地震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各直属单位

湖南物价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印发

校对:徐京

附件:

湖南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推行方法

第一条 为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委托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地震安全性评价行业健康进步,依据《湖南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推行〈中国防震减灾法〉方法》和国家发改委、中国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方法》(发改价格〔2024〕2320号)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依法获得《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我省辖区内为委托人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并推行收费的行为适用本方法。

外省(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我省辖区内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向湖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登记备案,并实行本方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三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实行政府官方报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依法提供下列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实行政府官方报价:

1、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2、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大水、失火、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很多泄漏或者其他紧急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含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与其他可能发生紧急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3、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4、《湖南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紧急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方法》(省政府令第134号,1999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4年1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修订)及《湖南进步计划委员会、湖南地震局关于将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需要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公告》(湘计投〔2000〕382号)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见附件二)。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根据自愿有偿原则提供前款规定以外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怎么收费。

第五条 实行政府官方报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怎么收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地震局以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工作成本、技术审察成本、法定税金和合理收益为基础,并考虑我省经济进步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行业的进步等原因拟定(见附件一)。

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工作成本,依据工程类别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并考虑地震架构、地震活动和场地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原因确定。

技术审察成本,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工作程序为依据,依据评审级别、评审形式和是不是需要现场考核验证等原因确定。

第六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需要分为四级。Ⅰ级工作适用于核电厂等重大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Ⅱ级工作适用于除Ⅰ级以外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Ⅲ级工作适用于城镇、大型厂矿企业、经济建设开发区、要紧生命线工程等;Ⅳ级工作适用于Ⅰ、Ⅱ、Ⅲ级工作以外的建设工程。

第七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协议),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收费条约和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

收费条约应当包含收费项目、怎么收费、收费方法、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法等内容。

委托合同(协议)签订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送交一份留存。

第八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成本的退补和赔偿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当严格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符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国家标准GB17741-2005)等有关规定,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水平等需要,并加大内部管理,减少服务本钱,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评价服务。

第十条 因为委托人缘由导致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延误或工作量增加的,委托人应当向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支付相应的成本。

第十一条 因为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缘由导致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延误、水平达不到需要,或给委托人导致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致使工作量增加的,委托人不另外支付成本。

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技术指标的,不能收取成本。

第十二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向委托人收取成本,应当出具合法票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员工不能私自收取成本。

第十三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可以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法解决。

第十四条 委托人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打造完善内部收费管理规范,在营业场合显著地方公示服务项目、怎么收费和服务承诺等内容,自觉同意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推行是政府官方报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到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

第十五条 各级价格、地震主管部门应当打造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诚信管理机制。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大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监管,对减少服务水平收费与压价恶性角逐、价格歧视等行为要准时查处,记入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价格诚信档案并按期公布;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大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执业资格和行业服务水平监管,对不拥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从业或不实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规范,甚至出具不真实报告的行为要严厉打击,记入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诚信档案并按期公布。

各地价格、地震主管部门要加大交流联系,发现、查处的问题准时报省物价局、省地震局。

第十六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湖南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推行行政处罚:

(一)超出政府官方报价浮动幅度拟定价格的;

(二)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方法多收成本的;

(三)不根据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成本的;

(四)实行是政府官方报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未按规定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的;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 本方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地震局负责讲解。

第十九条 本方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湖南物价局、湖南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需要确认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试行方法的公告》(湘价费〔2001〕1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湖南地震安全性评价怎么收费

1、地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架构剖析 (单位:万元)

序号

名 称

主要作业办法

工作级别

一级工作

二级工作

三级工作

1-1

本报11月21日今天,全国高等学校家庭服务进步研讨会在长沙举行。记者获悉,湖南女子学院已成为我省第一所申请家政学学士学位的高校,预计最快明年就可招生。今年9月,教育部大学初次将家政学列为法律学科类社会学专业之一,并授与法律学位。湖南女子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家政除去家政服务外,还应包含社会工作(家政方向)、养老、学前教育(早教方向)、法学(家庭法律事务方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