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社会经济的进步、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多,愈加多的涉外家庭在全国各城市落户,并渐渐与这类城市融合,这类涉外家庭也因自己的需要,带动了涉外保姆这个特殊的就业市场。如苏州现在的涉外保姆有千余人,北京、上海、广州如此的大城市就更多了。但因为种种缘由,涉外保姆这个行业还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亟待规范。
目前,不少涉外保姆是外来职员,她们大都是通过在涉外小区做过建筑工的老乡
、亲戚,或者不合法的家政中介绍过来的,有些涉外小区的涉外保姆甚至结成了“乡帮”。这类保姆因为文化素质较低,又没经过合法的培训,只能做打扫卫生的粗活。涉外家庭相对于国内的普通家庭来讲,对保姆的需要要高中一年级些,他们一般需要保姆有肯定的文化程度,能知道肯定的西方礼仪,尤其是餐桌礼仪,了解用各种电器,会熨烫面料较好的服饰,能烧家常菜,最好还会一点简单的英语口语。但这种保姆比较难觅,有的涉外家庭只好自己减少标准,有的家庭为此高薪雇用菲佣。
涉外保姆市场的不规范,不只损害了涉外家庭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也间接地影响了投资环境,而且对涉外保姆自己利益也导致肯定的损害。
有关部门从较早的时候就已注意到这种现象,并采取了相应的手段,但获得的成效不明显。如苏州外事服务中心,依据有关规定于1997年印发了《对苏州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聘用的代理人及私人服务职员实行特聘上岗证的暂行方法》,去年8月份又在媒体上刊登发布了《特聘上岗证》的启事,指定定点家政服务单位帮助外事服务中心做好外商及国外职员的招聘和中国公民的求职登记、审察选聘、《特聘上岗证》的申领登记、送审及面试职员体检、培训等平时事务性工作,并派专人到有关的涉外小区做宣传。然而到去年底,《特聘上岗证》的发放成效并不尽如人意,招聘双方与有关部门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不按规定落实。究其缘由,一是有的涉外保姆没认识到《上岗证》有哪些用途,觉得自己没证也一样做保姆。二是某些涉外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不配合,觉得如此一来侵犯他们自己的利益。三是部分涉外家庭私招滥雇现象仍然存在。物业管理部门与涉外家庭接触最多,他们的配合程度也直接影响了工作进程。还有一个缘由就是相应的劳动监察力度不够———现在劳动法规中还没这一方面的劳动监察内容。